德国物流从业者:美关税政策多变 企业适应“非常困难”
德国物流从业者:美关税政策多变 企业适应“非常困难”
德国物流从业者:美关税政策多变 企业适应“非常困难”5月24日,伦理(lúnlǐ)(lúnlǐ)与文明国际会议(huìyì)在南京召开(zhàokāi),会议期间(qījiān)举办多场专场会议,全球专家学者围绕关于伦理的子话题展开(zhǎnkāi)研讨(yántǎo)。在“伦理与新兴科技文明”专场会议中,来自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英国圣安德鲁斯(āndélǔsī)大学、山西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的专家学者,围绕着人工智能兴起衍生出的科技伦理治理等前沿议题展开深度对话,共同(gòngtóng)探讨技术狂飙时代下的伦理挑战与文明走向。聚焦“人类主体性”“价值对齐”“中国方案”等关键词,为科技与伦理的共生提供了多元视角与理论路径。
人工智能类人化?探寻科技的(de)伦理限度
在专场会议中,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王国豫以“实验伦理学(lúnlǐxué)”为(wèi)方法论,提出了大语言模型(LLMs)的“道德生长模型”。她指出,GPT系列模型从(cóng)GPT-2到GPT-4的迭代中,其道德判断能力随参数规模增长显著(xiǎnzhù)提升,这一现象与杜威(dùwēi)的“冲动-习惯-性格”道德发展理论存在相似性。
通过(tōngguò)构建“打人”场景的三维度测评(cèpíng)问题库(道德认知、困境判断、行为选择),王国豫教授及其研究团队发现,基于人类反馈的强化学习(RLHF)为模型提供了(le)类似人类社会(shèhuì)的“道德生长环境”,使其能够通过训练逐步习得“善言(shànyán)”。然而(ránér),模型缺乏理性能力与真实情感,仅能形成“道德习惯”而非“道德性格”,导致其易受误导或在复杂场景中失效。王国豫强调:“技术对齐的局限性表明,外部监管与社会治理仍是确保AI伦理安全(ānquán)的基石。”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田海平从存在主义视角切入,揭示(jiēshì)了AI“类人化”背后的伦理危机。他指出,当AI在自主决策(juécè)中无限逼近(bījìn)人类(rénlèi)时,可能引发“主体性僭越”——机器重构的“它世界”若脱离人类价值底线,将动摇文明根基。
为此,田海平提出三条伦理禁令:生存性整体性禁令、生存性实例性指令、生存性独特性律令,即机器(jīqì)不可完全“代理(dàilǐ)”人类(rénlèi)、机器不可完全“替代”人类欲望、机器不可将人类“对象化”。
华东师范大学付长珍教授则基于中国伦理(lúnlǐ)的实践智慧提出大伦理知识观,超越心物二元、知行乖离的启蒙怪圈,提出人与(yǔ)AI和谐共生的新兴(xīnxīng)伦理关系与智能文明社会。
科技伦理的中国话语:人民性与敏捷治理(zhìlǐ)
在(zài) 2011 年的一次访谈中,刘慈欣说(shuō):“《三体》想说的,就是人类目前的道德体系和大灾难来临时(línshí)人类自救行为之间的矛盾。”如果解决这种矛盾?中国人民大学/山西大学(shānxīdàxué)的曹刚教授在专场会议中系统阐释了科技伦理的“中国方案”。
曹刚提出了“伦理是科技的(de)导航仪”的理论,并借鉴法学家富勒的“内在-外在道德”框架,提出内在道德应聚焦技术(jìshù)(jìshù)系统的程序正义,如透明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外在道德应关注技术应用的社会(shèhuì)价值,如公平性、生态性、风险防控。
曹刚指出,中(zhōng)国科技伦理的核心是“人民(rénmín)性”,具体方案是“以人民为中心”——科技需服务于绝大多数人的福祉,并以“群众路线”为治理方针。例如,在(zài)算法治理中,通过公众参与打破“技术黑箱”;在数据垄断问题上,以“普惠原则”保障资源公平分配(fēnpèi)。他特别强调(tèbiéqiángdiào)“技术谦逊观”:“面对AI、基因编辑等(děng)颠覆性技术,我们需以敬畏之心平衡创新与风险,通过敏捷治理实现动态伦理校准。”
共识与展望:伦理如何为(wèi)科技导航
与会的(de)专家学者们还就多项前沿议题展开了探讨,比如东南大学王珏教授提出:脑机接口技术正在(zhèngzài)挑战人类意识、身份与自由意志的基本认知,可能引发深层次的本体异化,并主张建立基于动态主体观的伦理框架,以回应人机融合(rónghé)时代下身份模糊与道德责任(zérèn)重构的问题。
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伊丽莎白·阿什福德教授以《饥饿的知情(zhīqíng)刽子手:对人类(rénlèi)生存权的结构性侵犯(qīnfàn)》为题,指出当前国际人权法未能赋予生存权与公民政治权利同等的强制性道德地位。她主张引入“结构性人权侵犯”概念,强调应从正义(zhèngyì)的“应尽之责”(duty of due care)出发,履行终结(zhōngjié)结构性剥夺的道德义务。
牛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朱利安·萨乌列斯库教授探讨(tàntǎo)多基因编辑(PGE)技术在降低疾病风险(fēngxiǎn)与(yǔ)增强(zēngqiáng)人类性状方面的(de)潜力及其所引发的伦理困境。他表示,PGE虽可望实现医学进步,但需警惕其可能导致优生学倾向与社会不平等,应以伦理审查与政策监管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类价值的协调。
电子科技大学雷瑞鹏教授在《合成生物学“扮演上帝”的争论》的演讲中,批判“扮演上帝”作为伦理指控的理论(lǐlùn)空泛与逻辑模糊,主张应回归后果主义与义务(yìwù)论的规范伦理视角,理性评估合成生物学的发展(fāzhǎn)路径与治理机制(jīzhì)。
最后,清华大学教授肖巍在进行(jìnxíng)伦理与新兴科技文明学术总结时表示(biǎoshì),当代讨论文明已经离不开科技,而科技也是文明的一种异化的力量(lìliàng)。所以我们必须转换视角(shìjiǎo)与AI共情、共治、共生、共进,这个过程也必须对AI进行价值引导,要用人类的伦理学实践(shíjiàn)智慧对AI进行知识建构。
正如曹刚教授所言:“科技伦理(lúnlǐ)不是创新的绊脚石,而是文明存续的导航仪。”在(zài)技术加速迭代的今天,这场思想(sīxiǎng)交锋为全球科技文明提供了一份“风险地图”,亦为中国参与全球伦理治理开辟了理论(lǐlùn)道路。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记者/王文欢(wángwénhuān)

5月24日,伦理(lúnlǐ)(lúnlǐ)与文明国际会议(huìyì)在南京召开(zhàokāi),会议期间(qījiān)举办多场专场会议,全球专家学者围绕关于伦理的子话题展开(zhǎnkāi)研讨(yántǎo)。在“伦理与新兴科技文明”专场会议中,来自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英国圣安德鲁斯(āndélǔsī)大学、山西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的专家学者,围绕着人工智能兴起衍生出的科技伦理治理等前沿议题展开深度对话,共同(gòngtóng)探讨技术狂飙时代下的伦理挑战与文明走向。聚焦“人类主体性”“价值对齐”“中国方案”等关键词,为科技与伦理的共生提供了多元视角与理论路径。

人工智能类人化?探寻科技的(de)伦理限度
在专场会议中,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王国豫以“实验伦理学(lúnlǐxué)”为(wèi)方法论,提出了大语言模型(LLMs)的“道德生长模型”。她指出,GPT系列模型从(cóng)GPT-2到GPT-4的迭代中,其道德判断能力随参数规模增长显著(xiǎnzhù)提升,这一现象与杜威(dùwēi)的“冲动-习惯-性格”道德发展理论存在相似性。

通过(tōngguò)构建“打人”场景的三维度测评(cèpíng)问题库(道德认知、困境判断、行为选择),王国豫教授及其研究团队发现,基于人类反馈的强化学习(RLHF)为模型提供了(le)类似人类社会(shèhuì)的“道德生长环境”,使其能够通过训练逐步习得“善言(shànyán)”。然而(ránér),模型缺乏理性能力与真实情感,仅能形成“道德习惯”而非“道德性格”,导致其易受误导或在复杂场景中失效。王国豫强调:“技术对齐的局限性表明,外部监管与社会治理仍是确保AI伦理安全(ānquán)的基石。”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田海平从存在主义视角切入,揭示(jiēshì)了AI“类人化”背后的伦理危机。他指出,当AI在自主决策(juécè)中无限逼近(bījìn)人类(rénlèi)时,可能引发“主体性僭越”——机器重构的“它世界”若脱离人类价值底线,将动摇文明根基。

为此,田海平提出三条伦理禁令:生存性整体性禁令、生存性实例性指令、生存性独特性律令,即机器(jīqì)不可完全“代理(dàilǐ)”人类(rénlèi)、机器不可完全“替代”人类欲望、机器不可将人类“对象化”。

华东师范大学付长珍教授则基于中国伦理(lúnlǐ)的实践智慧提出大伦理知识观,超越心物二元、知行乖离的启蒙怪圈,提出人与(yǔ)AI和谐共生的新兴(xīnxīng)伦理关系与智能文明社会。
科技伦理的中国话语:人民性与敏捷治理(zhìlǐ)
在(zài) 2011 年的一次访谈中,刘慈欣说(shuō):“《三体》想说的,就是人类目前的道德体系和大灾难来临时(línshí)人类自救行为之间的矛盾。”如果解决这种矛盾?中国人民大学/山西大学(shānxīdàxué)的曹刚教授在专场会议中系统阐释了科技伦理的“中国方案”。

曹刚提出了“伦理是科技的(de)导航仪”的理论,并借鉴法学家富勒的“内在-外在道德”框架,提出内在道德应聚焦技术(jìshù)(jìshù)系统的程序正义,如透明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外在道德应关注技术应用的社会(shèhuì)价值,如公平性、生态性、风险防控。

曹刚指出,中(zhōng)国科技伦理的核心是“人民(rénmín)性”,具体方案是“以人民为中心”——科技需服务于绝大多数人的福祉,并以“群众路线”为治理方针。例如,在(zài)算法治理中,通过公众参与打破“技术黑箱”;在数据垄断问题上,以“普惠原则”保障资源公平分配(fēnpèi)。他特别强调(tèbiéqiángdiào)“技术谦逊观”:“面对AI、基因编辑等(děng)颠覆性技术,我们需以敬畏之心平衡创新与风险,通过敏捷治理实现动态伦理校准。”
共识与展望:伦理如何为(wèi)科技导航

与会的(de)专家学者们还就多项前沿议题展开了探讨,比如东南大学王珏教授提出:脑机接口技术正在(zhèngzài)挑战人类意识、身份与自由意志的基本认知,可能引发深层次的本体异化,并主张建立基于动态主体观的伦理框架,以回应人机融合(rónghé)时代下身份模糊与道德责任(zérèn)重构的问题。

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伊丽莎白·阿什福德教授以《饥饿的知情(zhīqíng)刽子手:对人类(rénlèi)生存权的结构性侵犯(qīnfàn)》为题,指出当前国际人权法未能赋予生存权与公民政治权利同等的强制性道德地位。她主张引入“结构性人权侵犯”概念,强调应从正义(zhèngyì)的“应尽之责”(duty of due care)出发,履行终结(zhōngjié)结构性剥夺的道德义务。

牛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朱利安·萨乌列斯库教授探讨(tàntǎo)多基因编辑(PGE)技术在降低疾病风险(fēngxiǎn)与(yǔ)增强(zēngqiáng)人类性状方面的(de)潜力及其所引发的伦理困境。他表示,PGE虽可望实现医学进步,但需警惕其可能导致优生学倾向与社会不平等,应以伦理审查与政策监管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类价值的协调。

电子科技大学雷瑞鹏教授在《合成生物学“扮演上帝”的争论》的演讲中,批判“扮演上帝”作为伦理指控的理论(lǐlùn)空泛与逻辑模糊,主张应回归后果主义与义务(yìwù)论的规范伦理视角,理性评估合成生物学的发展(fāzhǎn)路径与治理机制(jīzhì)。

最后,清华大学教授肖巍在进行(jìnxíng)伦理与新兴科技文明学术总结时表示(biǎoshì),当代讨论文明已经离不开科技,而科技也是文明的一种异化的力量(lìliàng)。所以我们必须转换视角(shìjiǎo)与AI共情、共治、共生、共进,这个过程也必须对AI进行价值引导,要用人类的伦理学实践(shíjiàn)智慧对AI进行知识建构。
正如曹刚教授所言:“科技伦理(lúnlǐ)不是创新的绊脚石,而是文明存续的导航仪。”在(zài)技术加速迭代的今天,这场思想(sīxiǎng)交锋为全球科技文明提供了一份“风险地图”,亦为中国参与全球伦理治理开辟了理论(lǐlùn)道路。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记者/王文欢(wángwénh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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