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尖”对“麦芒”,176袋竹签棘手难题如何解?
“针尖”对“麦芒”,176袋竹签棘手难题如何解?
“针尖”对“麦芒”,176袋竹签棘手难题如何解?
图为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法官(fǎguān)王明(左一)核查竹签受损情况。李悦悦(lǐyuèyuè) 摄
176袋竹签(zhúqiān)被暴雨淋过(línguò)后,堆放在仓库里。货主起诉到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佛子岭人民法庭,要求运输方全额赔偿;运输方则一口咬定竹签“部分可用”,拒绝赔付(péifù)。双方犹如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法官王明接手这起棘手案件后明白,被雨水淋过的(de)竹签,必须尽快处置,不然容易生霉,损失会(huì)进一步扩大。
霍山县素有“中国竹(zhú)子之乡”的(de)美誉,竹林资源丰富,在“两山”理念(lǐniàn)和“以竹代塑”政策推动(tuīdòng)下(xià),当地的竹加工产业蓬勃发展。该案的原告六安某商贸公司就是(jiùshì)一家从事竹签生产销售的企业。2024年7月的一天,六安某商贸公司委托周某运输竹签。当天14时,周某安排司机将一车竹签运输至买家某日用品厂(yòngpǐnchǎng)。因买家人手不足,迟迟没有卸货。18时许,司机正在卸货,突降暴雨,买家员工不愿协助(xiézhù),司机一人手忙脚乱,就草草用雨布遮挡,导致部分竹签被雨水淋湿,买家便拒收货物。司机只好将一车竹签运回霍山。
六安某商贸公司认为责任在于司机,诉至法庭,要求承运人周某赔偿损失(péichángsǔnshī)共计(gòngjì)47760元。
“竹签(zhúqiān)已经按时送达了(le),是买家推迟卸货,遇上大雨还不肯帮忙,竹签才受损的,买家也应该一起负责。”庭审中,周某愤愤不平。
王明询问商贸公司是否追加买家为被告(bèigào),但(dàn)商贸公司顾虑今后要继续合作,拒绝追加买家为被告。
双方对赔偿金额(jīné)及货物受损程度存在巨大分歧。
“这批竹签现在还保管在我的仓库里,只是(zhǐshì)部分受潮,并不(bù)影响使用,赔偿金额不应该这么高。”周某说。
“法官,这176袋竹签(zhúqiān)是用于制作棉签棒子的,不管有没有淋湿,放在(fàngzài)仓库里有半年之久了,竹签发霉的可能性非常大,我觉得应(yīng)将整批货物推定为全损。”商贸公司负责人坚持己见。
庭审结束后,为(wèi)查明(chámíng)竹签的损坏程度,王明向双方提议,前往(qiánwǎng)周某的仓库查看货物情况,但商贸公司负责人以路程远、拆检成本高为由,予以拒绝。
为打破僵局,王明走访了本地多家生产同类竹签的(de)企业,详细询问竹签的生产成本(shēngchǎnchéngběn)、淋雨(línyǔ)受潮后出现的各类状况以及对销售价值的影响,了解可能出现的损坏表现、程度及处理方法。
王明得知(dézhī),竹签淋雨后未及时干燥消毒,易滋生霉菌细菌,还会因膨胀收缩不均变形(biànxíng)开裂。轻微发霉的(de)需消毒清洗晾干;轻微干裂的要(yào)充分浸泡,擦干后等待自然恢复。虽需专人处理,但返工成本还是低于新生产的竹签成本。
实地调研后,王明找到了案件突破口,再次联系双方(shuāngfāng)当面解决问题,让周(zhōu)某将(jiāng)176袋竹签运回商贸公司,由法庭核实受损情况,将无法使用的竹签作废,可返工处理的竹签,由商贸公司折价回收。
“竹签每袋售价120元,这些(zhèxiē)货物折价回收按多少钱?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必须提前(tíqián)讲清楚。”商贸公司负责人提出。
周某也立刻追问道:“运费怎么算?完好无损(wánhǎowúsǔn)的竹签有(yǒu)几百袋,法官(fǎguān)你有没有时间进行核实?”问题一个接着一个抛出,现场气氛愈发紧张。
鉴于双方过往合作基础良好,王明(wángmíng)向双方提出:“竹签的受损程度与责任如何(rúhé)分担息息相关,我们(wǒmen)一定会依法依规全面核查,折价回收处理的竹签成本肯定会比新生产的竹签成本低,这是在给你们双方减少损失(sǔnshī)。”
原、被告双方被法官的责任心所(suǒ)折服,终于放下成见,将可能面临的问题一一梳理(shūlǐ)清晰,达成一致意见:可用竹签折价按每袋45元,由原告商贸(shāngmào)公司(gōngsī)予以回收,运费1200元由商贸公司先行支付给周某。
周某让司机(sījī)将一车竹签运到商贸公司,王明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与商贸公司工作人员仔细(zǐxì)核查每一袋竹签,并通过视频让周某远程(yuǎnchéng)参与核查。
经过一整天的忙碌,王明将176袋竹签一一核查,十分认真、仔细。双方看在眼里服在心里,一致同意(tóngyì)无明显问题的130袋竹签,按照(ànzhào)每袋45元的价格由(yóu)商贸公司收回(shōuhuí)。针对需要进行返工处理的46袋存在瑕疵的竹签,王明趁热打铁,促成商贸公司同意以(yǐ)每袋25元的价格进行回收。
结合前期调研结果和现场核验情况,王明依据相关(xiāngguān)法律法规,向双方予以释明:“被告周某作为承运人未能对其托运的货物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zérèn);原告商贸公司未在竹签淋雨后积极(jījí)采取补救措施,对货物损失扩大也存在一定的过错(guòcuò);同时,原告放弃追究买家责任,该(gāi)部分责任由商贸公司自行承担。”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周某承担本次损失的(de)50%责任,在扣除商贸公司回收竹签的金额(jīné)后,周某应赔偿商贸公司损失18630元。
“王法官,我对判决心服口服(xīnfúkǒufú),赔偿款已(yǐ)按要求打到法院账户,请您确认。”
“王法官,您(nín)放心,此次纠纷圆满解决,让我们双方更加了解(liǎojiě)彼此的立场和诚意,今后依然可以继续合作。”
近日,王明分别接到周某和(hé)商贸公司负责人打来的电话,不仅悬在心里的石头落地了,更为双方尽释前嫌、重新合作(hézuò)感到欢欣。
来源:人民法院报(bào)·2版
记者:周瑞平丨通讯员:翁翔(wēngxiáng) 李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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